(网经社讯)3月4日,网经社通过对“猫眼电影”(北京猫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)2024年电诉宝受理的全年真实用户投诉案例大数据分析,公布了“猫眼电影”2024年电诉宝消费评级数据、年度投诉数据及典型案例。
据网经社企业库(COP.100EC.CN)显示,猫眼电影隶属于北京猫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,成立于2015年5月18日,注册于北京市朝阳区,法定代表人为王牮。其自称是一家综合性文娱消费服务平台,依托大数据与互联网技术为用户提供电影、演出、赛事等在线票务服务,并致力于通过内容宣发、智能推荐、全产业链服务连接消费者与文娱产业,打造线上线下联动的娱乐消费生态。
一、猫眼电影用户投诉数据出炉
据网经社旗下电商大数据库“电数宝”(DATA.100EC.CN)监测数据显示,2024年“猫眼电影”共获得14次消费评级,都为不予评级。
二、“猫眼电影”2024年度电诉宝投诉数据
2.1 消费问题分布
根据网经社旗下电商大数据库“电数宝”显示,“猫眼电影”存在主要为退款问题(54.545%)、霸王条款(22.727%)、订单问题(9.091%)等问题。
2.2 投诉地区分布
“电数宝”显示,2024年投诉“猫眼电影”的用户主要集中地区为北京市、广东省、上海市、江苏省、福建省、重庆市、四川省、山东省、江西省、河北省、河南省、浙江省、贵州省、辽宁省、陕西省。
2.3 投诉性别分布
根据网经社旗下电商大数据库“电数宝”显示,投诉“猫眼电影”的女性比例为63.636%,男性比例为36.364%。
2.4 投诉金额占比
“电数宝”显示,用户投诉“猫眼电影”的消费金额主要在500-1000元(27.273%)100-500元(22.727%)、1000-5000元(18.182%)、未选择金额(31.818%)区间。
三、典型案例披露
【案例一】用户投诉在“猫眼电影”遭遇退款难题 要求道歉
2024年12月24日,山东省任先生向“电诉宝”投诉称当天通过微信推荐的猫眼电影购买的北京德云社学院路门票,购票过程中要求实名购买,因个人行程有变演出前八小时申请退款,遭到拒绝,客服建议转赠亲友,但后又说个人实名购买,不能转赠,任先生不理解向客服投诉后,客服电话告知说四小时处理回复,四小时后还是回复无法退票、无法转赠。
一是存在引导强制消费嫌疑,二是恶意拖延且拒绝退款,三是对消费者消费风险提前告知不明显,且消费过程中未经消费者确认,存在误导消费者嫌疑。要求退款。
【案例二】用户投诉在“猫眼电影”遭遇客服处理事件未果 要求退票
2024年11月21日,河北省刘女士向“电诉宝”投诉称其客服态度恶劣,未成年于偷拿手机购买了一张于11月30日演出的票,因路程太远,无法去看,并且客服不处理事情,已经与多个客服沟通,完全无效。客服态度引起刘女士强烈不满并且必须退票。
经核实,平台已致电联系刘女士,表示通过微信小程序下单购买,非抖音平台订单,建议刘女士自行联系商家协商处理。
【案例三】用户投诉在“猫眼电影”遭遇无法联系客服处理问题 要求尽快处理
2024年8月20日,福建省的郑先生购买电影票时,系统推送定位错误定位在漳州万达,在10分钟前无法申请退款,拨打10105335客户电话一直无法接通导致时间延误无法退款退票,郑先生实名投诉,请尽快处理
四、2024年全国在线票务消费评级榜出炉
在“2024年全国在线票务平台消费评级榜”中,大麦网、猫眼电影、大河票务网均获“不予评级”。
国内知名网络消费纠纷调节平台“电诉宝”,携手“一带一路”TOP10影响力社会智库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即将发起“2025第十四届网络消费315调查行动”,并将发布《2024年度数字经济系列投诉数据与典型案例报告发布排期表》(报告下载:https://www.100ec.cn/zt/24zxpw/ )。
行动通过:1)系列数据报告发布,辨别“刺客”平台;2)发起主题调查行动,看清网络消费“雷区”;3)发布315消费预警 避免雾里看花;4)电诉宝“云315”平台联动千家网络公司,为用户“保驾护航”;5)典型案例曝光,避免“重蹈覆辙”;6)全国近3000媒体记者舆论监督倒逼行业健康发展等六大方式,推动网络经济持续、健康发展,为再塑清朗网络消费环境贡献绵薄之力。
网经社在消费维权、立法等方面也取得不少成果,并得到有关部委、消协的肯定。如2020年网经社出席国家市监督总局在京召开的“互联网企业创建无传销网络平台座谈会”,发布国内首份《中国社交电商合规研究报告》;2017年承接浙江省工商局、浙江省消保委委托的“跨境网购消费者权益保护课题”;2016年承担承接国家工商总局和浙江省工商局“全国网络交易平台合规审查”调研课题项目;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、中国消费者协会指导,与《中国消费者报》举办的“促进电商发展指导网络消费”座谈会上,发布《2016年中国消费者网络消费洞察报告与网购指南》。9月25日,浙江省消保委第四届专业委员会专家聘任仪式暨浙江《消法》实施办法修改座谈会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举行。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受邀参加,并获聘浙江省消保委第四届电子商务专业委员会专家。
2013年,网经社受邀出席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等举办的《支付业消费权益保护研讨会》,并做主题报告;发起“2010中国网络传销不完全调查”,并发布中国首份网络传销调查报告《2010中国网络传销调查报告》,推动国家工商总局、公安部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、中国人民银行、中国银监会等六部门联合行动。
【小贴士】
国内知名网络消费纠纷调解平台“电诉宝”(315.100EC.CN)运行10余年来,与全国近千家网络消费平台建立对接,影响1亿+网络消费用户,新系统实现一键投诉、24h在线、自助维权、同步直达、实时处理、进度查询、评价体系、法律求助、大数据分析等诸多功能。目前,平台“绿色通道”服务向广大网络消费平台开放,平台可自主申请入驻,实时受理、反馈和查询用户满意度评价。为了更好地营造公开、透明、健康的网络消费投诉环境,“电诉宝”公开版已正式上线,新增用户投诉实时受理动态、月度平台投诉量TOP10、热点投诉地区、投诉榜(依据投诉量排行)等模块,让投诉过程透明化,一手掌握信息动态。